西宁市公证处一名公证员告诉记者,他们全年办理的各类公证中,婚前财产公证占的比例非常小,且大多数前来公证的都是年龄在四五十岁的再婚夫妇。
很多人不愿意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主要还是感觉这样将感情问题物质化,是对爱情的亵渎,怕因此而伤害到彼此的感情。那些前去办理婚前公证的人也大都是因为身体、家庭有着不得已的苦衷。
正剑律师事务所王希成律师表示,婚前财产公证,有助于明确双方婚前财产的数量、范围、价值和产权的归属,一旦婚姻关系消失,现有财产中怎样对婚前财产的范围和归属实施认定经常是争议的焦点,也就是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如果办理了婚前财产公证,这样既可以使离婚问题简单化,也不用因争夺财产而伤及双方的感情。